省会交警致全市电动自行车驾驶人的一封信
广大的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朋友,您好:
电动自行车是不少交通参与者出行的主要交通工具,为人们提供着快捷、便利、绿色的出行方式。但是,电动自行车的危险性也是客观存在的,尤其是电动自行车是目前交通事故中致伤、致亡率较高的一种交通工具,其安全防护性能差是事故发生后导致人员伤亡的主要原因。如果驾驶员及乘客能够做好安全防护,在路上骑行时严格遵守法律、法规,那么发生交通事故的可能性便会大大降低。
据统计,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事故占道路交通死亡事故近50%。在涉及电动自行车交通死亡事故中,因颅脑损伤导致死亡的占比80%以上。研究表明,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能够将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死亡风险降低70%左右。然而,在公安交警的日常工作中,会发现很多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严重缺乏交通安全意识,大部分驾乘人员还没有养成佩戴安全头盔的良好习惯,尤其是电动自行车驾驶人。
在此,省会公安交警特别提示您:“头盔一戴,安全常在!”请您在驾驶电动自行车时,自觉佩戴安全防护头盔!以便在关键时刻拯救生命。愿所有交通参与者,都能提高交通安全意识,养成安全、规范、文明的出行习惯,共同创建良好的交通环境。
石家庄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
2020.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