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驾驶证注销降级规定》由石家庄驾校联盟网于2019年2月26日整理发布:
2012年9月,公安部就颁布了公安部令第123号,其中第68条规定:持有大型客车、牵引车、城市公交车、中型客车、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,有下列三种情形之一时,车管所应注销其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:
(一)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,承担同等以上责任,未构成犯罪的;
(二)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满12分的;
(三)连续三个记分周期不参加审验的。
该规定自2013年1月1日开始实行,已经实施了6年了,并非新规!
至于降级的规则,也并非网传的那样。
传言称,驾驶证降级的第一种情形是:A级、B级驾驶证持有者发生了负主要责任的重大事故。而事实上,A级、B级驾驶证持有者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,承担同等以上责任,未构成犯罪的,才达到注销降级条件。
传言中的第三种降级情形是:A级、B级驾驶证持有者连续三个记分周期没有参加年检。而事实上,A级、B级驾驶证持有者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未发生违规行为时,本记分周期可免于审验。所以,连续三个记分周期不审验会被降级的说法并不严谨。
降级也非网传的一级一级降,如果驾驶人的最高准驾车型为A1,那么降级后准驾的大中型客货车就变为A3、B1、B2;如果驾驶人最高准驾车型为A1、A2,降级后准驾的大中型客货车就变为A2、A3……具体如下:
C1驾驶证被记满12分后也不会变成废纸,而是需参加满分学习及科目一考试。
另外,2016年1月29日颁布的公安部令第139号规定,被降级的驾驶人应当接到通知后30日内办理注销降级换证手续,逾期未办理者,其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将被公告作废。并非网传的“自动降级”。
车主到60岁之后降级C1驾驶证?真相是…
根据公安部2016年实施的139号令,从当年4月1日起将原60周岁驾驶人每记分周期结束后提交《身体条件证明》改为70周岁。
另外,60周岁以上的驾驶员不得驾驶大型客车、牵引车、城市公交车、中型客车、大型货车、无轨电车和有轨电车;70周岁以上的不得驾驶低速载货汽车、三轮汽车、普通三轮摩托车、普通二轮摩托车和轮式自行机械车。
驾驶员应当去车管所换领相应的准驾车型驾照,但并不会自动降级。
关于交规的谣言,
似乎每年都会翻陈出新。
每隔一段时间都会出现
对新规的误读甚至是虚假消息。
网友千万不要以讹传讹。
无论有没有新规,
行车注意安全这一原则都是不变的。
各位实习期、初级、中级、高级驾驶员们,
规定千万条,安全第一条
行车不守规,亲人两行泪